虎门一超市摔坏25.5元商品竟然要赔1500元
2013年6月13日下午1时40分许,在东莞虎门白沙务工的谭小姐前往超市购物,不小心碰到了货架上的商品,致商品摔下外包装受损。随后,她被超市的防损员“请”到了超市办公室,并要“损一罚百”。谭小姐无法接受,最终在治安队员协调和本报帮助下,超市才同意她按原价购买后离开。
相关负责人称,她损坏了商品又没有购买,因此按照该超市“损一罚百”的规定,她要向超市赔偿2550元。谭小姐表示拒绝,对方表示最少也要赔1500元。
无奈之下,谭小姐拨打了110报警。治安队员到场协调,但仍要求她赔偿几百元了事。
最后在媒体的帮助下才得以原价购买后脱身。
如果大哥去的这个超市,可就真的是倒霉透了。
江湖上都流传着胖东来的传说
在中国,有这么一家企业长期潜伏在三四线城市许昌和新乡,从未走出过河南,也没有登上过任何一个高大上的企业排行榜单,令人想不到的是这样一家地区商超企业却全国有名,被冠以一个又一个神奇的称号:“中国零售最好店”,“百货业的海底捞”,“中国最神仙的商场”等等。
顾客若是购买到自己不满意的货物,只需要退货处理,不仅全额退款,还能获得免费附赠更好的商品。我们在其他超市中打坏东西,一般都会照价赔偿,而胖东来却不会如此,他会第一时间询问你有没有受伤,打坏的东西也不需要赔偿。
网上都是这么流传的,我相信不会空穴来风,有谁在胖东来打坏过东西么?
四川世纪联华东方明珠店
2008年10月3日,中午11点30分左右,67岁的苏理珍和保姆带着两个外孙,到世纪联华超市东方明珠店买酸奶。2岁的外孙在奶制品货架上拿了瓶价值1.5元的酸奶,不小心掉在地上,苏理珍帮外孙换了一瓶,随后到收银台缴费。
当他们走出超市时,被超市防损员拦住,说他们损坏了一瓶酸奶。苏理珍的保姆和2岁的外孙被防损员带到了超市的防损办公室,超市要求苏理珍赔偿50元。
苏理珍和保姆一再解释不知道酸奶瓶被摔破了。但超市不依不饶,称不赔就不准离开。苏理珍的保姆说:“超市的人把我和2岁的娃娃带到一个房间里,还不准我出来。娃娃遭吓得一身通红他们也不管。开始要我赔原价的50倍,不然就把我们送到派出所。后来说赔50元。”在保姆和外孙上去半小时后,苏理珍说自己身上只有20元钱,最后苏理珍按照防损员的要求,原价购买下损坏的酸奶并缴纳了20元的赔偿费。
看来索要高价赔偿的也不止一家啊。
事件后续
茅台哥后续来了:9月5日,南京雨花台区的山姆会员店内,一名男性顾客失手打碎一瓶茅台酒,事发后商店回应称被打碎的茅台价值5000多元的狗年生肖纪念款,并没有达到3万多元。
按进价赔偿的话估计也要4000多元了,不过看大哥在视频里“该多少我赔。”这种气度,显然对大哥也只是小事了,希望大哥破财免灾,后续一帆风顺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