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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南部某超市标签价与结算价不一致?是店员错?还是另有原因?
   大家去超市购物结账后,你检查过商品的每项收费是否准确吗?还是随手就将单据丢了?小编属于随手就丢的那种人,从来没注意过有没有货不对价的问题。
 
  但昨天就有网友向平台爆料,自己12月11日在南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薯片,但结算价和标签价却不一样。小编仔细查看了小票上货物的条码,发现和货架上的条码是一样的。只不过货架上的价钱是4.6元,小票上的价钱是5.8元。
 
  为此,小编特地拨打小票上某超市的电话,但却一直打不通。后来经过多方渠道,终于找到了另外的电话号码,才联系上大润发。我们向南部大润发超市询问此事,相关人员先说:我们超市没有这款4.6元的薯片。但在我们将网友拍照的图片发给相关人员之后,相关人员便没有再回复我们。截止发文前,大润发一直未对此事给出明确的答复。
 
  如确有此事,那么小编不禁发问,首先身为南部县最大的连锁超市之一,里面货品成千上万,但超市自己小票上的电话却打不通,那还如何向顾客保证售后呢?其次,标签价与结算价不同,是工作人员出错还是超市刻意为之呢?如工作人员出错,那是否是大润发内部管理的不严,如内部管理不严,那还如何确保售出食品的安全呢?如是大润发超市刻意为之,那大润发是否涉嫌故意欺诈客人呢?
 
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(一)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(二)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;(三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;(四)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(五)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;(六)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;(七)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;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。在此,小编提醒各位南部朋友,在购物时要看清商品标价,结账时要核对标价签所标示商品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否一致。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,并与商家沟通退还差价,如商家拒绝协商解决可拨打12315平台进行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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